自115年7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,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人死亡或失能給付限額,由現行新臺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。為使更多民眾瞭解本次制度調整內容,產險公會特別製作中文、英文、印尼文、泰文、越南文及馬來文等多國語言宣導資料,並協請相關政府機關、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共同推廣,讓本國民眾、新住民及外籍人士均能充分瞭解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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